廣西南寧覃昊運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冊資金:200萬元,云南覃昊運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現申請經營范圍:普通道路貨物運輸。法定代表人是覃思林。覃昊運輸有限公司擁有大小型運輸車100多臺,員工100多人。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安全安管理。消防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I、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Z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三、駕駛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五、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六、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II、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行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酒后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四、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楊撒等。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III、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規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安全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車輛故障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泡信號、證件,確保設施、裝置完備,有效證件齊全。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IV、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一、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二、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三、駕駛品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四、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五、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六、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七、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八、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九、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V、行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使車輛發生事故后能夠及時得到援助,得到合理有效的處理,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公司行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確保在險情發生時各部門能各司其職,按規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遇制事態不斷擴大,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保障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定本預案:
一、事故處理應急小組
組長:覃思林
副組長:譚若恩
成員:吳志秋
二、公司事故處理程序:
1、安管人員在接到報案后,應詳細地了解事故的具體情況并記錄好,根據事故估計損失的大概逐級向公司上級有關主管領導匯報情況。
2、事故損失較大、影響嚴重、有人員傷亡的,需要出動人員參與處理,有關主管領導及安管人員在40分鐘內到公司集合待命,及時地前往事故發生地進行處理。
3、需要施救車輛的,要及時與吊車的有關部門的人員取得聯系,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確保吊車出得快,出得及時。
4、派有關人員了解肇事車輛的保險情況,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事故損失較大時,自行立即報案,并要求保險公司前往事故發生地直接了解第一手資料,便于以后保險方面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事故匯報程度
1、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將車輛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挽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撥打122或110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和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求教,同時匯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匯報時應講明事故發生的地點,車輛牌號、損失情況,特別要講明人員傷亡的情況,如果事故引發火災的應先報119火警后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駕駛員應如實說明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事實真相,積極配合交警做好現場調查工作,向交警報告所駕駛車輛技術狀況、裝載情況、行駛路線、肇事前的車速、發現對方的距離、采取措施以及本人身體狀況,精神狀況等。
2、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交警和保險報案,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整理并填寫好行車肇事記錄表,備案。
3、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報告。情況緊急時,公司安管人員可以直接向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報告。
四、現場處理
1、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案后,安全管理員必須立即趕到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產,維護現場交通秩序,保護現場,協助交警做好現場調查,并做好方案記錄,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同時拍攝現場狀況,作為日后事故認定及因果分析的住所和安全教育資料。
2、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在公司的直接領導的統一布置下成立特大事故處理小組,負責組織和指揮現場搶救,并督促各部門成立相應的搶救小組,做到各司其責,有關部門要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指揮,領導小組由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成員相成。
五、善后處理
1.要及時、妥善地處理好事故傷亡人員,采取一切手段搶救傷員及穩定家屬情緒,并積極協助交警部門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后事宜。
2.認真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堅持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和事故追究制度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井教育廣大駕駛員和安管人員,深刻吸取教訓,加強今后的安全工作。
3、重、特大事故調查結果,寫成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結果,在事故發生后10天內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公司事故報告電話:13307750288
VI、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一、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二、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Z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營部門報告)。
三、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再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四、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五、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應急機構負責人親自帶隊。
六、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七、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八、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VII、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政機構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行車、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愛惜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周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一次檢修,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持車容車貌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
四、駕駛員必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規定,違反者一律解聘。
VIII、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舊制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車輛均應足額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等。
四、車輛發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五、嚴禁超員、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客貨混裝。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確保安全。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情況下或涉水后高速行駛。
IX、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行駛證,營運證、三級維護出廠合格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資料要歸檔保存,建立車輛基本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檔案;
3、車輛重要部件事證件如有改動,應及的時將改動情況歸檔備案;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教育處罰;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泡、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連接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有權作出璀車輛停駛、檢修等處理決定。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按規定時間間隔或里程進行二級維護,必須到具有維護資質的維修廠進行;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
(3)嚴禁車輛二級維護弄虛作假現象;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一次,進行技術等級評定。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項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該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年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累計行駛里程達到50萬公里以上或經過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長期使用,托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5)經修理和高速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高速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2、報廢程序
(1)司機申請報廢,經公司核準報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公司核準,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有關證件交還給公司。
(3)報廢車輛由公司辦公室備案,并辦理注銷相關證件手續。
X、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道路運輸行車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是保障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性和有效性的信息支撐,是確保事故調查處理公正性和科學性的重要依據,是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前提條件,也是加快實施道路運輸安全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報告的程序和時限。
發生傷亡運輸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按照《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的表式向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直接向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報告。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造成的死傷人數發生變化的應按照(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統計表)的表式向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及時補報。
傷亡1人以上的行車事故,應在事故結案后7日內將《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等事故認定材料報送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
二、事故快報的主要內容。
道路運輸行車事故快報的內容應包括: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消總,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三、事故處理和調查報告。
對于車輛發生的導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行車事故,涉及處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行車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化學危險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事故,應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援救、原因調查、責任追究和善后處理工作。對于-次死亡10人以上的行車事故在收到事故調查組的正式調查結論后10日內向相關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調查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援救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事故責任認定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情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四、事故分析工作。
要充分利用好道路運輸行車事故報告的相關信息,結合事故原因和責任追究情況,對發生的每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進行綜合分析,對事故特點和原因進行認真研究,準確把握道路運輸生產和安全形勢和規律,科學查找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的具體問題,不斷增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五、公司事故報告電話:13307750288。南寧市西鄉塘區道路運輸管理所電話:0771-2383067或0771-3159832傳真:0771-6759232。
郵箱:xxtqyg@163.com
XI、安全教育學習制度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加強公司員工、駕駛員的安全學習,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工作的開展,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不定時、經常性開展安全教育學習,每月不少于1次。
二、全體員工、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必須在1次或以上。
三、員工、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將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連續兩個月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駕駛駛員,取消其準駕公司所屬車輛的資格。
五、安全教育學習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文件政策、技術技能、安全常識等。
六、安全管理機構要做好詳實的安全教育學習記錄備查。